2004 年和水手隊簽約的黃佳安,上週正式被水手隊釋出,成為自由球員。
黃佳安 2004 年和水手隊簽約之後,隔年抵達美國從新人聯盟出發,出賽11場32.1 局的投球中,被擊出46支安打,包括兩支全壘打,自責分率為 6.96。在完成第一年球季後,2006年的春訓報到日卻未出現,此後未曾履行合約的義務,同時,水手隊也未公佈釋出黃佳安。
去年本站曾在『林子偉的簽約效應』一文中分析球員和大聯盟球隊簽約後,合約可能發展的四種情況。黃佳安的狀況是屬於第二種-球員單方面毀約,因此在水手隊仍握有他的合約狀況下,黃佳安是無法跟任何球隊簽約,因此在棒球場上消失一段時間。
黃佳安是 2004 年和水手隊簽約,合約是從 2005 年開始,經過六次的換約,今年理應是小聯盟制式合約的最後一年,據了解,黃佳安也希望解決合約的狀況,水手隊在上週正式公佈釋出黃佳安。根據台灣媒體日前的報導,黃佳安已經在15日收到水手隊的離隊證明,打算加入新成立的台東縣紅珊瑚成棒隊。不管過去的風波如何,希望他能再次展現身手,在棒球場上找回當年的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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